| 各市州商务局:
根据商务部通知,将举办全国商务系统优秀统计工作者评比活动。为做好我省商务系统优秀统计工作者推荐工作,请你局将符合下列条件的统计工作者予以及时推荐:
一、推荐条件:
1、从事外贸统计工作10年以上(含10年)的统计人员。
2、有相关外贸统计资料或作品(如曾编制的统计报告、统计分析、专项统计资料、论文或刊物等)。
二、推荐方式:
1、截止时间:2007年5月15日。
2、推荐人员必须经过所在单位确认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证明。
3、推荐证明传真到0731-2289500。
4、联系方式:规划财务处 高德兴(电话:0731-2289500)。
特此通知
规划财务处
2007年四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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